但接下来的几个月,黄某却以各种借口推托签协议一事。时间到了2007年7月,简先生认为不能再拖,要黄某一定把协议签了。不料黄某却因卷入一桩刑事案件,整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着黄的离去,其女友阿佳对合办网吧一事坚决否认。简先生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在“五月花”中所占有的股份。
被告:对方擅自以网吧名义买电脑
昨日,双方在渝中区法院对簿公堂,阿佳只委托律师出庭,称简先生跟黄某怎么商量是他们之间的事,网吧是阿佳独自所开,执照上只有她的名字,与简某无关。
简先生及其律师则出示了一些网吧装修时期的发票、购买网吧电脑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电脑店老板向他出具的收条。“我为网吧一共花了100多万元,这总是铁板钉钉的事!”
但阿佳的律师认为,简先生确实帮阿佳打点了一些事情,垫了一点钱,但购买电脑等是简先生自己“越权代理”,擅自以网吧名义去买的。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表示可以协商。简先生表示,只要阿佳退还他开始垫付的60多万元钱(不含尚欠电脑店的50多万)并支付合理的利息,他不入股也就罢了。但阿佳的代理律师只承认其中15万是简先生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