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与小自己5岁的有妇之夫雷勇搞婚外情,7年来对情人死心塌地,不断在经济上支持他。可情人却另结新欢,李艳刺死情人。
近日,市检察院一分院将以李艳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与有妇之夫同居
据了解,2000年,当时32岁的李艳在北碚一地下商场做服装生意。
“2000年10月2日,我认识了27岁的雷勇。当时我老公对我不好,还吸毒。”李艳说,自己叹息命不好的时候,雷勇也称老婆对他不好,两人有了共同语言,“那段时间,雷勇每天都给我打电话,还说要照顾我一辈子。”
没多久,李艳就背着丈夫、孩子,和雷勇在外面租房子。公诉机关查明,2000年前后,两人开始保持同居关系。
资助男友十余万
李艳说,他们当时说好,各自回家找原配离婚。2005年,李艳遵守承诺,与丈夫离了婚。可每次与雷勇提到离婚,他就岔开话题。
“后来才知道,雷勇老婆怀孕了,坚决不同意离婚。”李艳说,“毕竟是我先对不起他老婆,我就没再催雷勇离婚。但雷向我承诺,小孩一岁时他就离婚。”李艳说,后来雷勇又借口他父母不同意离婚。
由于雷勇没有生活来源,又爱赌,光是帮雷勇还债,就花去李艳十余万元。2006年,雷勇开了一家夜啤酒店,却开始吸起了毒。已花光所有积蓄、对毒品深恶痛绝的李艳,决定到外地打工,希望雷勇有所醒悟。
男友另结新欢
在外打工时,雷勇常打电话找李艳要钱,李艳都如数打到他卡上。
2007年5月,李艳从外地回来,听说雷勇又认识了一个女的。气急败坏的李艳打电话质问雷勇,雷不但承认另结新欢,还称要分手。“我当时就气病了,叫他当面给我说清楚。雷一直不露面。”李艳称,“5月底,我们才当面谈,我不同意分手,没谈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