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官解释,生效判决认定钟强是大学学生,现在又在监狱服刑,没有经济收入。但其父有固定经济来源,拒绝垫付的理由不能成立。
有专家认为垫付应出于自愿
对于这一判罚,法学界人士认识不一。很多观点都赞成锦江法院的判决,认为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这样判更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朱明阳认同法院的判决,他称如果钟强及其父母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以上诉。
也有观点认为犯案大学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应自担,这样判将加重父母责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平教授则认为判罚值得商榷。他解释,本案中的垫付责任实际为民法中的替代责任,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有替代的意愿,法院一般均实行“不干预主义”。“然而,本案中被告3人都不愿意由其父母履行垫付责任,显然非自愿。”王建平认为,因遵循民法中的“意志自治,责任自担”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