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南县昨日惊传狠心母亲把3名未成年幼女推入火坑、赚取皮肉钱的人伦悲剧,而这3名幼女中,最小的才只有6岁。
据报道,台南县单亲母亲阿婷(化名、31岁)与67岁沈姓男友涉嫌媒介其3名幼女与他人性交易,沈嫌自己也性侵幼女。台南检警追查后已向台南法院声押阿婷、沈嫌、皮条客林文辉(62岁)、许源(59岁)与嫖客林辉明(64岁)、王进财(65岁)等6人获准。
据了解,阿婷的大女儿A女(现年13岁)去年12月底向学校请来辅导的社工透露此事,校方紧急通报警方与社会局,并呈报台南地检署指挥侦办,惊爆这起骇人听闻的人伦悲剧,案发后,3名受害幼女已获社会局妥善安置。
检警调查,阿婷多年前与丈夫离婚,取得A女(当年10岁)、B女(当年7岁、智能略低)、C女(当年6岁)3名女儿的监护权,但她从2005年10月起即以殴打或恐吓“不给饭吃、赶出门”等手段,威逼3名女儿与他人性交易。
从事过看护工的阿婷经济条件不好,结识经营烟酒贩卖业的沈姓男子后,常与沈外出,两人也有男女关系,她竟向沈说“3名读小学的女儿,可以出来卖(意即卖淫)”。沈闻言竟自己先“试车”、性侵阿婷的幼女,接着勾结林、许当皮条客,平均一周约一二次载送A女外出与林、王、刘姓(32岁)、黄姓(68岁)、蔡姓(68岁)等多名嫖客性交易,每次代价500元至1000元新台币不等,估计迄今两年多至少交易上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