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强奸了我,但那只是因为喝酒喝多了,才会做出那种事。”近日,受害者李玉婷替两轮奸犯向同安法院法官求情,她说两名强奸犯都是她的老乡,自己原来就对老乡印象不错,“作为案件的受害人,我请求你们在处理时,尽量对他们从轻处理。”
受害女为何要帮强奸犯求情?在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后,强奸犯能否获得法官的从轻处理?
事件:借口泡茶把女老乡骗进宾馆
2007年5月28日晚上,段泽良和老乡黄鹏一起出去喝酒。酒后,小段跟黄鹏说,他最近新认识了两个女老乡,其中还有一位是老家的女校友,她们就在附近工作,可以叫她们来一起玩玩。
这时,23岁的段泽良和18岁的李玉婷仅仅认识了一个多星期,通过几次电话,但后来打电话时,段泽良就叫李玉婷“老婆”,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友。
当天,段泽良拨通了李玉婷的电话,刚好这天李玉婷和女友周燕都没有上班,她们答应在同安第三医院对面的车站见面。打过电话后,段泽良对黄鹏说:“那个女的很随便。”
由于他们二人都觉得对方是属于较“随便”的女孩,因此,见面前,段与黄二人就约定,当晚要找机会和这两个女孩子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