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到Lolorn的时候,他正抱着一把破吉他在唯一贯穿小镇的街上卖唱。当时夕阳照在他脸上,有一股说不清的忧伤。他当时正唱着我听不懂的鸟语,调子哀伤的让人发狂。四周在夕阳的映照下,使本来就泛黄的世界,更添了一份凄凉。
当太阳落了下去,周围一片昏暗而路灯还没有亮起来的时候,他准备走了。他把那把破吉他放进比吉他更破的一个套子里,然后展展身子,蹲下来点烟。而我一直坐在他对面店铺的台阶上望他。只是他没有注意我。我想他的一切——吉他、歌、身世、还有握在手里却点不着火的打火机——都是有故事的。我忽然很想了解他,迫不及待想了解他。
他有些恼,因为三番五次点不着烟,心烦意乱的把打火机丢了出去。打火机叮叮当当的滚到我的脚边,我俯下身子拾起它,是一件很普通的ZIPPO,却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把它放入口袋,掏出属于我的那个,走到他身边,伸手递了过去,他没说话,连头也没抬,接住并且把烟点了。我们就这么相对着蹲着,各自品位着嘴里吐出又吸入再吐出的心碎,云雾缭绕,渐渐模糊了我与他的距离。第一次见面却相十几年的朋友,相对无言,惟有两支烟在黑暗中默默燃着,直至火光渐渐消失。
在烟被掐掉的时候,路灯忽然亮了,此时我才如此清晰的看到他的脸——是颓败的画面,像墙角凋零的玫瑰。他嘴角一扬,露出了微笑,我看到这却十分熟悉,如同在哪见过般。听他说:“去我那坐坐?”明明是询问的句式,他却说的像是要我一定去。我听后不语,但却起身准备跟他走。他在前面带路,渐渐引我走向了一个没有灯光的幽暗的小路,直至到了一个墙上印有大大“拆”字的平房前。他住步,掏出钥匙,我环顾四周,我发现这里像是来过的样子,会是很久之前的事吧,记忆开始变的模糊,像转瞬消失的流星,见过之后就消失不见。我与他一前一后走进那个屋子,屋内干净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三件摆设。他说:“我是去年才搬来这的。”我点头,虽然我在认识他之前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但我还是点头,算是应对他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