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也的确最爱梳两条辫子。辫子编辑这个称号就是如此得来的。
细下想来,从十岁到二十岁一共剪了四次短发,除了第一次是因为长虱子被妈妈几乎剪成个光头之外,其它的三次都剪的很让我难以释怀。
14岁那年,姐姐17岁,有个她很喜欢的男朋友黄。那日的太阳极好,全家洗头,我一头长发在阳光下如瀑布般顺溜笔直,被风一吹荡起一浪一浪的波纹。黄当即惊叹着说:“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头发,云儿,你的头发比你妹妹的差太远。”姐姐看了我很久说:“是啊,真的很漂亮,可惜太长了,如果剪短一些会更漂亮。”
那时的我当然到了爱美的年纪,于是就央求姐姐帮我剪短,披肩长发也是当时女同学们很流行喜爱的发型。一剪刀下去,齐腰的长发就齐肩了。黄在一旁使劲的摇头,我当时便后悔的要哭出来。
姐姐说:“这样不好看,索性剪成齐耳的学生头吧,一定会很好看。”于是又剪成了齐耳,黄在旁边更加拼命的摇头。“干脆这样,剪个最流行的男孩子发型,又洒脱又有个性,我保证很好看。”我像个木头一样的被姐姐摆布,到最后一头长发落了满地,满头短发像刺猬。
我为这个发型大哭了一场。直到我高中毕业之后姐姐自己说,她当年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那种容不得他对任何别的女孩有任何的欣赏和赞美,包括自己的妹妹,就为了黄的那句称赞,她让我丑了一整个夏天,而她最终还是失去了生命里最初的一场爱情,她说她明白了任何男人都比上我在她心里的地位,姐妹之情是永世的。
我再也没遗憾过姐姐为我剪的那次头发,如果可以换得她的幸福,就算剪断我的生命都没有关系。
到了16岁,头发又长到齐腰了,当时扎辫子的女孩已经越来越少,我依然我行我素,很多人都取笑我说是个村姑,很土。直到有一天,那个又冷漠又清高的被公认的才子和一群男生说他就喜欢女孩子扎辫子的时候,我满心怪怪的幸福,就是那么的简单,我开始关注这个人。那就是所谓的初恋,一种暗生的少女之梦,让我从班上的前几名猛降到几十名,他考上重点高中,而我读了普高,再也不能和他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拿到通知书的那天,我痛哭一场,然后跑到理发店,剪了满头长发,剪了那段单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