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千千最吸引我的是她张扬的个性。
跟我在一起,千千最大的快乐就是跟我抬扛:我喜欢阿迪,她就夸耐克漂亮;我支持中国男足,她就跟我提韩国;偶尔我想跟她亲热一下,她就说,呀你嘴好臭啊,离我远点,然后一准儿又会扑上来,啃得我满脸湿漉。
我相信我俩生活中若是缺了谁,另一个肯定活得特没劲,就像汤姆和杰瑞。
认识千千前,我也跟几个女孩眉来眼去过,她们的相同之处,就是当你表达一种意向之后,她们的回答不是“你说呢”就是“随便”;要是你懒得洗脚便上床或不吃早饭便上班,她们会概莫能免地命令你洗脚或去吃饭。我承认我有点贱,身在福中不知福,但我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女朋友,不是找一保姆。
认识千千是在小西生日那天,饭局前小西拖我陪逛,到了一看,还有两个陌生女孩儿,长发那个有点像“SHE”组合里的Hebe,短发的则像Ella。一路上她们莺歌燕舞地逛街,我就东张西望地看美女。小西骂我死相,过马路不看车,不怕撞死啊!那个短发女孩抢先开口:怕什么,车让行人有法律保护着嘛,要是GG都给撞死了,街上的美女还不都得寂寞死。
这女孩儿就是千千,一句话说得我耳根直竖。我这人就这毛病,遇见漂亮又有点儿幽默的女孩儿,就跟史诺比见了骨头似的。
吃饭时我一个劲儿地跟她起腻,她也不含糊,见招拆招,还主动跟我拼酒。那么娇小的身材,内存竟然不小,两瓶多红酒下去连洗手间都没跑一趟。若非小西心疼酒钱打了圆场,那天我一准儿会被她灌得软着陆。
那天回家时却满脑子都是千千。我心想完了,中邪了,照小说里的说法,这是爱上一个人了。我试着问自己:要是千千也对我一见钟情,我愿意就这样开始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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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发现千千尽管23了,在感情世故方面,其实还纯洁得跟张白纸似的,一聊感情,别人是装傻,她是真傻。亏得我穷追猛打两个多月,铁树方才开花。